李华波事件始末:李华波回国判几年

2017-01-26 00:41 责编:小饭 来源:UFO发现网 浏览 参与 评论
导读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8日、2017年1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鄱阳县原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贪污一案。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李华波在担任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通过制作假对账...
文章:李华波事件始末:李华波回国判几年 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8日、2017年1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鄱阳县原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贪污一案。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李华波在担任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通过制作假对账单、私刻印鉴、设立空壳公司等手段套取鄱阳县财政专项资金,共同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94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在共同犯罪中,李华波提起犯意并策划、指挥,系主犯,依法应当负主要责任;李华波将贪污的公款大量用于赌博,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且作案后出逃国外,社会影响恶劣,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李华波在新加坡因罪服刑期间,自愿回国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李华波回国判几年

 

李华波回国判几年

 

综合被告人李华波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华波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华波犯罪所得赃款,除依照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部分外,剩余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李华波回国判几年

 

李华波回国判几年

 

李华波原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2011年因涉嫌贪污犯罪出逃。

2011年2月10号晚,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程四喜接到原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李华波打来的电话。电话中,李华波不只告知单位领导自己已经出了国,还声称他在当经建股股长的几年间,从鄱阳县财政局转走了巨额赃款。与此同时,和李华波一起转移赃款的两个同案犯也收到了李华波留给他们的信。信上写到:“当你接到这封信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联系不到我了,我现在不上班了,出远门做生意。”第二天一早,程四喜就向当时的原县财政局局长欧阳长青汇报了这个突发状况。

微信二维码
关注 UFO发现 ,权威探索揭秘,期待你的关注!
扫描二维码 或 搜索微信公众号 “ufofxwqw” 即可关注我们!
UFO、宇宙奇闻等 让你每天都能了解到全球各地的未解之谜!
↓【往下看,下一页更精彩】↓
相关阅读
热点资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Copyright © 2014-2018 ufofxw.com. UFO发现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180088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