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奇案:盘点明朝末代三大奇案(4)

2016-05-01 18:25 责编:小编 来源:UFO发现网 浏览 参与 评论
导读 明初胡惟庸案,被诛者三万余;蓝玉案,株连一万五千余人。朝廷重臣中如汪广洋、魏观、高启、苏伯衡、张孟兼等,稍不适君意,即遭罢黜或处死。明成祖时,方孝孺仅因拒绝为朱棣起草诏书就被诛九族。方孝孺不服气地说...
文章:中国十大奇案:盘点明朝末代三大奇案(4) 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

明初胡惟庸案,被诛者三万余;蓝玉案,株连一万五千余人。朝廷重臣中如汪广洋、魏观、高启、苏伯衡、张孟兼等,稍不适君意,即遭罢黜或处死。明成祖时,方孝孺仅因拒绝为朱棣起草诏书就被诛九族。方孝孺不服气地说:“诛十族又何妨!”明成祖遂把他的老师的一家也算上,凑够十族。仅仅多了一句话,一家数口无辜被杀。这种动辄株连族人的手段在明朝很是普遍,无数人无辜送命,冤魂成千上万。被诛者中,又以读书人居多。故入仕的读书人大多唯唯诺诺,不敢轻言,盖皆因祸福系于皇帝一人而致。然而物极必反,皇权虽稳固,却缺少能臣,皇帝又不理朝政,明朝政治一直内耗不断、日益腐败,终致国势日衰而灭亡,这恐怕是朱元璋没有想到的。

明朝政治还有一大特色就是宦官专权,为历代少见。之所以如此,与明代的制度和皇帝自身有关。

朱元璋在明初设计制度时,一方面,他为内监设立了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等十二监和四司八局等机构,合称二十四衙门,经营范围包括衣、食、住、行、军器、钱钞等。另一方面,他也认识到宦官专权的危害,订出很严厉的措施,规定内臣与外官不得有文移往来;不得互通消息;内臣不得兼有外臣文、武官衔等,还铸了块铁牌立在宫门:“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但这件事本身即存在矛盾之处。内监既然掌握着许多要害部门,就不可能恪守他的规定。特别是司礼监,不仅掌握着内监的处罚、惩戒之权,明代中后期还拥有了代皇帝“批硃”的特权,有时权力比内阁还大。因此,明朝太监不仅干政,而且干预的比任何朝代还要厉害。

 

中国十大奇案:盘点明朝末代三大奇案

 

资料图

 

永乐18年,明成祖派内监到军队中担任监军,并设立了归司礼监经管的特务组织东厂,负责侦查和缉捕工作。成化年间,明宪宗又增设了西厂,安排他宠信的内监汪直管理。他常派汪直换上便装,帮他到各处探查他想知道的隐秘事情。这样,在内廷形成了东、西厂之间的明争暗斗。明英宗时,大太监王振掌权,每次朝臣要进宫见皇上,必须先捧上金子。后王振家被查抄得金银60余库,玉盘百块,珊瑚六七尺者20余株。

 

中国十大奇案:盘点明朝末代三大奇案

 

资料图

 

正德初年,明武宗为太监刘瑾又增设了一个叫“内行厂”的侦事机构。正德十四年,皇帝想南巡,群臣谏阻。刘瑾即罚朝臣107人白天跪在午门,晚上逮入监狱,如是五天,每人还杖击三十。至万历年间,内监的权力范围已扩展到社会经济的各个角落,“凡有名目,无不设监取税,大小内监布满各地,敲骨吸髓,扰得民不聊生。”史载:大太监陈奉在襄阳时,冒称“千岁”,作恶多端,群众围了他的税署,把署中的耿文登等一十六人全部投入江中。陈奉见势不妙,躲入楚王府中,才逃脱性命。内权之盛,到天启年间的魏忠贤时达到顶峰。魏被人称作“九千岁”,浙江巡抚潘汝祯为其设立祠堂,监生陆万龄则在国子监朗诵歌颂魏忠贤的祀文,把他比作当代孔子。

微信二维码
关注 UFO发现 ,权威探索揭秘,期待你的关注!
扫描二维码 或 搜索微信公众号 “ufofxwqw” 即可关注我们!
UFO、宇宙奇闻等 让你每天都能了解到全球各地的未解之谜!
↓【往下看,下一页更精彩】↓
相关阅读
热点资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Copyright © 2014-2018 ufofxw.com. UFO发现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180088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