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震惊的古代惩治“临时夫妻”方法(3)
导读
三是失伦伤化。 出于经济利益上的考虑,在官员、士子、商贾等有钱有势阶层对临时妻子的需求增大的过程中,不少贫苦家庭为了生计,也乐意出卖或典当自己的女儿或妻子,来换取生活之必需,甚至社会中上层也有出现以妾...
文章:让人震惊的古代惩治“临时夫妻”方法(3) 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
三是失伦伤化。
出于经济利益上的考虑,在官员、士子、商贾等有钱有势阶层对“临时妻子”的需求增大的过程中,不少贫苦家庭为了生计,也乐意出卖或典当自己的女儿或妻子,来换取生活之必需,甚至社会中上层也有出现以妾相赠或交换索取财物的现象。
经济利益及“伪主妇”地位的诱惑,驱使了女性的失贞,动摇了女人的贞洁观,在古代是被视为很无耻的行为,对风化的危害尤大。
古代对此有相关立法前文中说了,男人纳妾是允许的,但“伪主妇”是不被允许的。为此,历朝历代都曾出台过相关法律,要么取缔,要么严禁。
早在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就与十多个诸侯在葵丘订立了一份盟约,其中有一条就是“毋以妾为妻”。严禁“伪主妇”,竟然升格为“国际”公认的准则,可见古人不是一般的有共识。
唐以后的历代法律,都有处罚“伪主妇”的法令。唐宋律都规定,“以妻为妾、以婢为妾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之女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
这就是说,出现了“临时夫妻”,势必会导致妻妾地位的颠倒,妻在实质上已经沦为妾了,因此,处罚更重。
元世祖灭南宋不久,一个叫王朝的官员上书提出,江南盛行典雇妻女为人妻妾的恶俗,请求朝廷颁令禁止。不久,朝廷果然颁布了命令:“诸以子女典雇于人及典雇人之子女者,并禁止之。”
这是从源头上打击“伪主妇”、预防出现“临时夫妻”的办法,没了买卖与典雇,将经济利益与“伪主妇”割离开来。

关注 UFO发现 ,权威探索揭秘,期待你的关注!
扫描二维码 或 搜索微信公众号 “ufofxwqw” 即可关注我们!
UFO、宇宙奇闻等 让你每天都能了解到全球各地的未解之谜!
↓【往下看,下一页更精彩】↓
相关阅读
- 揭秘古代惩罚通奸女子方法:晾臀示众 2014-09-28
- 中国古代十大著名小三:西施名利双收 2014-09-28
- 寂寞难耐!古代女子包养男宠五大原因 2014-09-28
- 中国古代十大极品职业:灵魂的探险家 2014-09-28
- 灭绝人性!中国古代的妇女殉葬制度 2014-09-28
- 中国历史上的十大猛将:西楚霸王居首 2014-09-28
- 比男儿更硬气 唐朝这位公主惊艳世人 2014-11-02
热点资讯
- 二战奇葩女间谍:看看她都干了啥? 2014-09-28
- 曾在中国历史上叱咤风云的十大谋略家 2014-09-29
- 3500年前青铜器时代女子惊人的现代化生活 2017-06-30
- 陆上考古基本完工 将往深海探索! 2017-06-06
- 朱元璋死前命三千嫔妃殉葬是真是假? 2014-09-29
标签
首页推荐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