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就餐遗忘万元LV背包请店家看管 4个月未领取被废物处理

2019年09月15日 责编:宝玲 来源:UFO发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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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报道称,早在4个多月前,居住在南京的小许去到一间离家较远的料理饭馆吃饭时,忘记把自己的LV背包带回来了,等到小许想起包包没有带时她已经上了高速,很难再掉头回去拿, 之后她就找到了该饭店的客服电话并且拨了过去,麻烦那边的工作人员帮忙保管自己的背包,当时对方也答应会帮忙保管。等到八月份的时候,小许再次回到饭店拿回背包时被告知,背包已经被当做废品处理掉了,小许就和店方进行多次的沟通,但是他们回应是没有背包的发票拒绝赔偿。

店方专门保管客人遗留物品的工作人员称,顾客遗落在店铺里的东西一段时间后没被认领就会定期的清理掉,小许已经好几个月都没见人过来取包,店铺也没有小许的电话号码,只能当垃圾处理了。小许称那时自己刚怀有宝宝不久,因为要在家安胎的缘故,没能及时把包包取回来。

针对小许的情况,有律师表示,顾客遗落的物品,店方本身是没有义务帮忙看管的,但是后来店方已经答应帮忙看管,这就意味着保管协议已经成立,店方有义务帮小许保管背包。

另外有律师认为,保管合同生成后,在有效的时间内,店方有义务帮客人看管,直到对方取回物品后合同才算取消。除非在合同内容中有提到,店家只帮忙看管一段时间,过了约定时间后还没取包,店方则有处理的权利。只有把这条信息清楚地传达给小许后并且得到同意,才有免除义务的权利。

经过多次调解后,料理饭馆的工作人员承认在没有经过小许同意的前提下将背包处理掉的确是他们的过失,并且承诺会同意赔偿事项,小许之后就将自己在网店上购买包包的记录转发给对方。

从法律上看,店方确实没有责任和义务去看管客人遗留下来的物品。但是一旦店方承诺帮忙看管丢失的物品,不管有没有涉及到财产问题,在彼此约定的时间内弄丢顾客的物品,店方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一方。

就小许这件事来说,在意识到自己的包包落在店方后,对方即使是无条件帮忙看管的情况下,也应该尽快到店拿回自己的包包。假如个人无法前去取包,也可以嘱咐自己认识的人帮忙取回,这样的话,小许所遇到的纠纷问题就不会发生了。

事件一出就引起网友争议,有人表示,四个多月都没有取回包包,碰瓷的吧。价值万元的包包都不着急拿,专门是等着出事的。

也有网友称店方是十分有钱啊,那么贵的包当做垃圾来处理。也有的表示不一定就是扔了,可能是被谁拿去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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