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说实话被索赔46万 教练善意提醒学员被驾校起诉赔偿

2019年08月29日 责编:宝玲 来源:UFO发现网
导读 网络言论是自由的,但也要有秩序,如果微信群有成员发布禁止的内容,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建立群组的时候,群主有维护群组的责任,群主在群上与群成员沟通时,要引导成员文明表达,共同维护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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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年头,似乎好人真的难做,路上碰到个跌倒的人都不敢扶,别提说实话的老实人了。最近出了一事件,引起了大家的争议,大概经过是一男子因在微信上说了实话而被告要赔四十六万元,这让他寝食难安,幸运的是最后判决书结果显示胜诉了他才松了一口气。具体情况是怎样的?我们去了解一下。

这里面微信逐渐替代了qq等通讯工具,自然有许多公司组织用它创建工作交流群,但是这几年微信群上出现很多公私混淆的事件,滋生了不少民事纠纷。

群里说"实话"被索赔46万元

姜汉就是一个例子。他在大连工作好多年了,现在在一家驾校当教练。为了方便交流,创建了一个微信群,群员三十八个,主要都是自己的学员。

今年三月时,他的一名学员和他说最近都会很忙没时间学车,问姜汉能不能退学费。因为驾校进行了体制改革,一周内学员可能都练不到车。而该学员只来了两次,他认为退款是应该的,就请示了领导,经过同意后,姜汉就在群上发出消息称,驾校中的一份协议是不能签的,就是标明“个人原因”的地方,这也是驾校之所以要改革的原因,签了就不能退还全部的钱了。

本来是出于好意想提醒这个学员,可不曾想,这一善意的举动让该驾校的三百多名学员纷纷要求退款。公司事后状告姜汉,不仅要辞退他并且要求他赔偿驾校损失共四十六万元。

姜汉没想到事件会发展成这样子。他表明学员要求退费,依照合同规定,驾校应该秉着公正公平的态度处理,不应该涉及他人。而校方则认为,姜汉属于公司的一份子,理应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应该在群里发布有损驾校形象的言语,他造成的后果应该被辞退和赔偿校方经济损失。

法院接受处理后认为,该驾校三百多名学员要求退费均属于自身原因造成,并和校方一致达成协议,姜汉的言语并没有煽动成分,无法证实驾校损失与此有关联,所以驳回校方的赔偿诉求。

员工言论不实,需酌情处理

有的员工在微信中言论不一,甚至带去严重后果的,员工则应该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情况则需酌情处理,不应该重罚甚至辞退一些情节较轻的员工。这种案例比比皆是。

例如,员工甲在酒店上班,因对工作不满在微信工作群上抱怨了几句,正好被同事客户见到,酒店认为甲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酒店的形象和声誉并将他辞退了;乙因对公司人事主管不满,在工作群上说了几句,就被公司认为损害人事主管声誉为由,要求赔偿当事人精神损失费并和他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丙因在同事群上发布不雅视频被公司认为影响治安管理而将他辞退。

员工在工作微信群上言论不实,仅凭一面之词,就能给公司造成严重的后果?他们就理应受到公司的重罚和辞退?至于员工个人的言论到底能不能作为损害公司等形象的证据?其实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做更详细的判断。

"私话"还是"公言"谁更有话事权

站在大多数员工的角度上看,几乎每个员工至少都有一个工作微信群,他们都觉得这些群是私底下的通讯工具,言语也仅限于部分人知道,不应该被公司当做"公言"。

但是对于企业方来说,又是另外一种看法。员工个人的言语,当着全公司人的面公开来说,这种行为就已经是不正当的了,公司还不能管了?

那么怎样才能有一个区分的依据?有相关的法律表明,网络群组的创建者应该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群主和群员发言要遵守网络规范行为,才能有序的构建良好的网络氛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企业方在创建群组时有权处罚员工的行为,并不是单方就能说了算的。

员工恶意中伤,理应重罚

因为"发牢骚"被公司辞退,即使告上法院,法官也不会认同企业的违法解除行为。

某科技公司的员工崇某离职前在公司微信群中发布了一条信息,提到公司老板洗钱、骗钱,拖欠员工信息等内容。随后公司对崇某进行解雇,经过法院裁判,最终判决该企业不构成违法解除,并且支付对崇某赔偿。

法院在审理时,根据企业上交的微信群内容作为依据,并且得到当事人的认可,证据表明崇某的确在群上发布了不良信息。属于公司规章制度中的重大过失,所以崇某的行为是有损企业的声誉的。

网络言论是自由的,但也要有秩序,如果微信群有成员发布禁止的内容,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建立群组的时候,群主有维护群组的责任,群主在群上与群成员沟通时,要引导成员文明表达,共同维护好秩序。

对于公司来说,受到恶意中伤的侵害最影响的是企业的名誉,可是具体怎样处罚,该怎么惩罚,公司没有明确的条例说明。很多员工表示,在进公司群时,都没有收到相关管理和微信群违规说明的规范。建工作群容易,但是在后期管理中并没有相关的措施完善,导致纠纷发生时没有依据可参考。

因此有学者提出,微信工作群是对公司人员公开的,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截屏作为证据的,所以应该被看做是"公言"。公司创建了群,就应该有管理的权利,引导群员遵守法律,文明发言,对于恶意中伤者企业是可以追究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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